律师文集

即使这样也不是我做的
2019/10/08

朋友推荐电影《正义之裁》,也叫《即使这样也不是我做的》,日本电影。经不起朋友的再三推荐,冲着“电车痴汉”而去。


“电车痴汉”一词指的是,在日本公共场所实施性骚扰的男性,是日本男性骚扰者的代名词,一般会出现在电车高峰期的时候趁机揩油以得快感,而日本的女性逆来顺受的性格,会让他们这些痴汉得逞而不呼叫。


但同时,强烈的道德感也让“色狼冤案”成为当今日本的一个社会问题。


日本前法官秋山贤三在《法官因何错判》一书中用了一章的篇幅介绍了日本“痴汉冤案”事件:


“那些因痴汉行为被起诉、一直坚持否认公诉事实的被告,基本都是无前科、在单位认真工作的人。对他们而言,在自尊上完全不允许自己承认莫须有的痴汉行为,因此坚决否认,并特以聘请律师以求公正裁决”。


秋山贤三并在此书中引申出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深入的探讨,如书中所说:


仅凭一个受害者的供述,既没有物证,也没有科学证据的补充,就能区分它是“合乎实情的供述”还是“误会”,这恐怕只有神才能办得到。换句话说,无论供述内容多么“具体”、“详细”、“自然”、“合理”,从“超出合理质疑程度的证明”原则来看,是不可能证明它是真实的。


《正义之裁》就是在这么一个背景下的电影。


电影讲述的是青年金子彻平在高峰期乘上了地铁,赶往公司面试。不料,他在岸川站下车时,被一个女中学生拉住了,被误认为是色狼遭到了逮捕,在侦查人员的严厉讯问和检察官的有罪推定下,经历了拘留、起诉和审判的过程。




你不要做无聊的抵赖。


人们普遍认为,现在的司法制度已经不会再强迫无辜的人认罪。


其实人类有着漫长的强迫无辜的人认罪的历史。


影片里,在警察的第一次问话,金子彻平并没有说,警察却自问自答并做好了记录。之后采取红白脸进行诱供,并诱导认罪,只要老实坦白,最多只是罚款,可以马上出去。在金子彻平进行辩解的时候,警察却没有记录,想修改供述却不让修改,带有暗示性指示被害人指认被告人,甚至在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时候,谎话连篇。


所有的认罪,都是那么一步一步,以至深渊。


即使在有沉默权的国家,也不一定能阻止无辜的人认罪。越是无辜者,在各种威逼利诱下,越容易放弃沉默权。无辜的人总是认为,真相是显而易见的,既然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既然什么都没有做过,就不怕被讯问。相反,很多人认为,如果保持沉默,则意味着自己有罪。


没有正当的法律程序,所有讯问的工作,似乎都在努力地为了获得有罪的供述。


没有完美的司法制度,但现实往往是人为的强迫因素,成为了司法不能承受之重。




审判是很辛苦的,大概是你无法想象的。


影片里,公设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出现,劝说被告人认罪,推荐私下和解,一直说审判很辛苦。


因为他有其他案件要开庭,只想尽快结束会见。


其实,又有多少公设律师会去关心犯罪嫌疑人的自由和真相?


如果说,审判有成本,司法有成本,那么正义是否有成本?


人是不是要为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认罪?


为什么要认罪认罚?没有做过的事情为什么要接受辩诉交易?


在缺乏透明司法的情况下,更多选择接受辩诉交易的被告人,往往是对司法公正缺乏信心。


“以辩诉交易为例,该制度给无辜被告人的选择与酷刑制度下的选择并无二致,只是由于现有法律制度存在拥抱美德的潜质”。


或者反过来说,尽管现有法律制度存在拥抱美德的潜质,但辩诉交易制度给无辜被告人的选择与酷刑制度下的选择并无二致。


其实,我们也有一个值班法律援助律师制度,可以在一个上午处理几十个犯罪嫌疑人案件。



你总是否认,是没用的,我看到了你狡猾的本性,我绝对会让你落网。


过检的时候,检察官头也不抬,他们已经对司法习以为常。


在听到金子彻平作无罪的辩解,检察官咆哮。一开始就已经有罪推定,所有的辩解都是徒劳。


就如同检察官说的,即使没有证据也要起诉。


如同警察看到被害人无助的眼神一样,检察官再次从道德上给自己找到了似乎理直气壮的理由:作为中学生的被害人现在已经不敢坐电车了。


每个人都想做上帝,以神一样的视角俯视众生,实现正义,觉得自己理直气壮,大义凛然。


世上有很多不公和丑恶,但当我们握有权柄,打算去匡扶自己心中的那份“正义”,甚至是替天行道,遇神杀神,遇佛杀佛,也许会造成更大的不公义。


在法律上,有个名词叫“布拉迪规则”,这规则目的是规范检察官原本应当履行但却并未履行的法律职责。


现实中又有多少检察官没有做好“法律的守护者”的角色?


日本司法中有个词,叫精致司法主义。在精致司法主义下,被起诉的人,很难获得无罪,如影片中说的,99.9%的定罪率,甚至更高。


似乎从这个角度,也就理解了为什么在影片中,每次辩护律师提出各种申请,检察官都是第一时间反对,以没有必要为由。


其实我们也习以为常,这是多么多么熟悉的一幕。




司法最大的使命,就是不惩罚无辜的人。


司法最大的使命,就是不惩罚无辜的人。


这是第一个法官说的。


但很快这个法官就被调职。


无罪判决,很难让法官出人头地。


日本精致司法主义下居高不下的定罪率,往往让法院倒果为因。“法官害怕无罪判决也不是从现在开始的”。


或者旁听人员说的更加深刻:提出无罪就是对抗警察,对抗检察官,就是对抗国家,那样的话就不能出人头地,反正法院也是官僚组织。




影片的名字叫《即使这样也不是我做的》,从影片名已经可以猜到了结局:被判有罪。


同时,从影片的名称,也可以知道,主人公并不认同判决的结果,如同他在影片的最后说:


我在心底某处,是相信法官会明白我的,即使对自己说审判会有多严厉,真的没做的话,也不会判有罪,我是这么想的。听说真实只有神知道,那是不对的,至少我,知道自己不是犯人的真实,那么,在这次审判中,真正能审判的人只有我,至少我能审判法官,你犯了错,因为我绝对是无辜的,我第一次理解了,审判不是让真相明显的地方,审判是用被集合起来的证据,判断被告是否有罪的地方,然后我被判有罪,那是法院的判决,尽管如此我还是没干。


这影片还有另外一个名字:《正义之裁》。


什么是正义之裁?传说中,神的裁判才是正义的,只有神才知道真相。其实除了神,还有当事人自己,知道真相。即使被判有罪,即使这样,也不是当事人做的。


想起我代理申诉的揭阳五林劫杀案,当事人坐牢十几年,并在出狱后长达十几年申诉。


至今,他们还在申诉的路上,即使有新的证人出现,有新的“犯罪嫌疑人”重新归来,他们,依然在申诉的路上。


他们,只是想告诉这个世界,如同影片中的主角一样:


即使这样,也不是他们做的。


文/郑世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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