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江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当事人获取保被释放
2019/12/05

一、基本案情

2017年10月份,江某受他人蛊惑前往河北省秦皇岛考察项目,被人以“实现中国梦”为幌子加入投资,投资后发展下线人数即可升职为经理,未来几年可获得返利。后江某拉了部分人加入投资。2019年10月31日,江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于刑事拘留。

二、辩护思路与办案结果

广东夏粤律师事务所接受江某的委托,指派孟令伟律师担任江某的辩护人。孟令伟律师接受事务所指派后,多次会见了江某并充分了解了案情。律师认为本案江某不具有传销组织的组织、领导作用,并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会见后,律师第一时间向办案机关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11月29日,江某终于走出了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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