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醉驾严重,如何取保候审,还能判二月缓三月
2019/04/15

2016年72623时许,被告人高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道人民医院路段,被正在设卡查车的深圳市交警支队民警发现。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7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至观澜人民医院抽血,经广东中一司法鉴定所鉴定:高某某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含量高达163.83mg/100ml.

2016年729日,深圳市公安局将本案移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681日,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高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宝安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我所卫功奎刑辩团队接受被告人高某某的委托为其辩护。刑辩团队认真研究案情,认为本案应当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积极争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另一方面积极参与诉讼,提出罪轻辩护并建议法院适用缓刑。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6)粤0306刑初4767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高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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