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

理论探讨:刑事申诉问题的症结
2019/04/15

前言如果聂树斌不平反不改判,会毁掉我们近二十年来刑事司法改革进一步取得的有限成就。以前 的死刑标准和现在的死刑标准难道差别这么大吗?其实没有差别。如果这么一个全民关注的案件得不到解决,没有什么证据就能判一个人死刑吗?以后的死刑案件会出什么样的标准?

对刑事申诉的几点看法:

第一,刑事冤案究竟有多少?毛立新老师也说了,非常多,我没有数量统计,我想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打开微博全是喊冤的,微博成了喊冤的战场,这在一个国家是不正常的,说明我们的司法真的出了问题,我们的司法也许在任何一个明文的法治的国家,问题都是比较严重的。在一个明文的法治国家出现这么多问题,大家都在喊冤是不正常的,任何一个法律人都应该重视。

第二,我们申诉是为了什么?除了个案正义,我们有自己的算盘,死刑冤案的申诉,推动死刑审判质量,这个大家已经看到了,这么多死刑冤案的申诉,不说百分之百是律师的努力,至少有百分之一的律师努力。死刑冤案,这些法官现在审理,我们和一些院长、中级法院的院长座谈,他们很认真。但还有一个目标,死刑冤案审判质量的提高能不能对死刑质量有影响?没有影响,因为我们看到在死刑冤案申诉的时候,还有大量的冤案正在产生。也就是说,我们当年考察聂树斌案也好、张志超案也好,当年那些案件形成的机制,今天解决了没有?法院不独立、刑讯逼供、口供为王等问题都没有解决。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刑事冤案有它特别重大的意义,中国刑事司法进步必须迈过冤案的槛,如果不能迈过这个槛,都不能说中国法治取得了进步。

目前刑事申诉进入了死胡同,中央对这个问题是重视的,因为这是一个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但是我们的法院系统没有做好准备。陈教授分析了原因,我只分析一个原因:没有人干这个事情,从中级法院到最高人民法院。有一个省的高院接待我和徐昕教授,那个法官几乎要掉泪,他自己负责全省刑事审判案件的申诉,他说每天有那么多的冤案解决不了,心非常难受,但一个人怎么能办那么多的案件?办一个案件需要几个月时间研究、调查,一个人怎么弄?

再看最高院,不超过几十个人在办一个案件,民事申诉案件可能有刑事申诉案件的十倍,有民事、刑事、行政的涉及重大的案件,同时有几个在办。法官接待我们,一个律师说了20分钟,法官直接驳回,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律师就慌了,赶紧让我说,我说法官你没看卷,看一分钟。年轻法官听了,说这么严重吗?被告人叫什么名字、案件事实是什么?真凶在哪里?这个我们和律师再交谈、考虑。他驳回有套路,不看案子,律师说个20分钟就驳回了,不是法官冷漠,而是根本没有什么看卷,卷堆积如山。解决一个冤案,司法独立等问题解决了,也需要人来解决,最高院有20个法官专门负责刑事申诉,涉及到刑事冤案可能有10个人,10个人分到全个几十个省,一个省不到一个人,你把他累死也干不了什么事。

最后一点,最高人民法院必须改善它的职能。我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必须变成申诉法院,至少50%以上的申诉要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解决,如死刑冤案一样,通过死刑冤案的解决推动整个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第二,我们律师操着中南海的心,我自己写一个建议:建议组建以律师为主的冤案审查建议机构,在不修改刑事诉讼法的情况下,一些著名NGO,比如中国政法大学认为某个案子是冤案,组织专家学者调查研究认为是冤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省去好多时间直接进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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