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那么,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牛辩网的刑事律师为此整理了相关的内容,请阅读下文: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较为常见的是有殴打、捆绑、禁闭。伤害,直至杀害。
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恐惧而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或任财物被劫走。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抢劫罪是属于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抢劫罪加重刑罚的情形
1、入户抢劫,即行为人用各种非法手段进入公民家中实施抢劫的行为。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即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客运列车、客运轮船、客运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交通工具。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即行为人侵入银行或者其他的金融机构所在建筑物内对其财物进行的抢劫,同时也包括对正在行驶途中的运钞车中的财物等实施的抢劫。
4、多次抢劫、或者情节数额较大的,即在一定时期内抢劫三次以上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即行为人在抢劫的过程中,因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而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对于因行为人的抢劫行为导致被害人自杀的,不应视为“抢劫致人死亡”。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即行为人抢劫时有冒充军警人员的行为表示,无论被害人对这种冒充行为是以假当真还是未被蒙骗,都不影响这一情形的认定。
7、持枪抢劫,即行为人在实施抢劫的构成中手中持有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所佩戴的枪支。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