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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功奎主任律师及夏粤刑辩团队成员受邀参加“刑事诉讼中程序辩护座谈会”
2019/04/15

830下午市律协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刑诉委”)在市律协会议厅举办“刑事诉讼中的程序辩护”座谈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娄秋琴律师受邀参加座谈会,夏粤刑辩团队参加本次座谈会,座谈会由副主任程泉主持

程序辩护作为一种进攻型辩护,不仅让刑辩律师在诉讼程序中占有更多的主动权,也能够让刑辩律师在诉讼过程中体会到程序本身的独立价值,因此,程序辩护越来越受到刑辩律师的青睐与认可。

研讨会上,娄秋琴律师从回避制度、管辖权制度以及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三大模块分解程序辩护中具体制度的运用:

一、关于回避制度的利用,实践中,由于举证证明侦查人员、检察人员以及审判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非常困难,回避制度基本上处于具文状态,很少被运用,但该制度本身所具有的意义却不容忽视。鉴于具体实际的考虑,娄秋琴律师建议将回避问题作为辩护策略的辅助问题予以运用,如此可能会给整个辩护策略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二、关于管辖的制度的利用,管辖权作为相应公安司法机关启动侦查诉讼程序的前提,是检验相应机关是否具有侦查权,以及其所实施的侦查诉讼活动是否合法的关键。但是在司法实践当中,管辖权问题一般是作为律师程序辩护的一个环节来进行的,因此,在利用制度的时候需要考虑运用该项制度的目的以及该制度对全案辩护带来的作用进行综合考量,尽量不要单纯聚焦于制度本身。

三、关于非法排除证据制度的利用,“排非程序”作为庭中庭、审中审的程序,是刑辩律师攻破控方证据体系,动摇控方指控事实基础,实现有效辩护的重要利器。但要利用好该项程序不仅需要刑辩律师对相关法律规定烂熟于心,还需要一套有效审查证据三性的方法。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刑辩律师在庭审过程中未能成功启动排非程序,对相关证据的合法性进行有效质证,同样也能够收到类似的法律效果。

本次座谈会是一场知识的盛宴,也是刑辩同行之间进行经验交流的重要机会。通过这次座谈会,不仅让更多刑辩律师认识到程序辩护的重要性,也将引导更多的刑辩律师加入程序辩护的浪潮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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