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深圳|刑事律师-刑辩大律师网官方网站!
137603311850755-83225677
业务范围
联系方式

深圳|刑事律师-刑辩大律师网

地址:福田区新天CBC世纪商务中心B座3010(福田法院正对面,地铁三号线石厦A出口,七号线石厦G出口,公交福田区委站)

联系人:卫律师

电话:13760331185

座机:0755-83225677

邮箱:wgklawyer@sina.com

QQ:1328817010

运输毒品罪不起诉决定要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19-04-15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榕检公一刑不诉〔2018〕4号

一、基本案情:

被不起诉人王某某为了能跟俞某某(另案处理)合作一起生产毒品获取利润,为俞某某制造毒品提供制毒原料碘酒以及制毒所需的资金。

二、决定观点:

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福清市公安局认定被不起诉人王某某构成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Copyright © 2015 深圳|刑事律师-刑辩大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福田区新天CBC世纪商务中心B座3010(福田法院正对面,地铁三号线石厦A出口,七号线石厦G出口,公交福田区委站)

电话:13760331185邮箱:wgklawyer@sina.com

粤ICP备16051435号技术支持:速骏科技